信息公告

慈溪市博物馆文物征集公告(第一期)

        为切实推进市博物馆建设,进一步丰富越窑青瓷藏品,弥补馆藏文物的不足,提升市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更好地为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服务,慈溪市博物馆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文物征集的范围

越窑青瓷精品。

二、文物征集的方式

(一)捐赠

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文物藏品捐赠给慈溪市博物馆,慈溪市博物馆为捐赠者颁发证书,展出时将标明捐赠者姓名。对捐赠具有重要艺术价值、研究价值和科学价值藏品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二)购买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原则,由慈溪市博物馆委托文物鉴定估价专家组对拟收购的文物进行鉴定估价,确定符合入藏、展览标准,并与原持有人签订协议后,予以购买。

三、文物征集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博物馆文物征集专家组,成员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文博专家组成,负责文物征集的评估论证和鉴定咨询等工作。

(二)每次参与征集的文物征集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全体参与成员应对待征集文物有全面了解,并就文物价值与是否征集,经内部讨论后达成一致意见。

(三)征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只要有一位专家对待征集文物提出否定意见,即不予征集。

(四)对符合入藏标准的文物,以购买形式征集的,专家组给予合理的价格评估,持有人接受评估价格的,即由市博物馆与持有人签订征集协议。以捐赠形式征集的,根据专家组建议,由市博物馆提出奖励方式,并报告主管部门批准。

四、文物征集、入藏程序

(一)发布文物征集公告,文物持有人报名并提交说明材料。

(二)报名人填写《博物馆文物征集登记表》,注明文物的详细情况,由市博物馆进行预选,并统一汇总成册。

(三)组织专家评估。对待征集的文物由文物征集专家组集中进行鉴定评估。符合收藏标准的文物予以征集,不符合收藏标准的,退还原持有人。

(四)征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结束,无人提出异议的,即签订征集协议。

(五)文物入库后,市博物馆建立完善征集文物档案。

五、征集要求及时间

 1、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18年10月20日。在此期间文物持有人提交报名材料。

      统一征集评估鉴定时间和文物接收地点:由市博物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报名人。 

2、文物征集联系人:徐宏鸣 

 3、联系电话:63883702    邮箱:4548262@qq.com

六、征集要求

1、保证文物来源的合法性,杜绝假文物和来源非法的文物。

2、有意向者可提前将文物的合法来源证明、《博物馆文物征集登记表》、文物照片、文物介绍及相关背景资料等方面的材料(电子版)发往慈溪市博物馆文物征集组邮箱。

特此公告!



                                     慈溪市博物馆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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